现将《长春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做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农村供水保障关乎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民生福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连续多年将其列入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目前,我市农村自来水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对照“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等目标要求,还存在着24小时供水工程占比偏小、规模化程度较低等短板弱项。为全面落实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市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部署,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 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4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本原则,明确了方案遵循的四条原则。一是坚持示范带动,统筹推进;二是坚持城乡融合,规模发展;三是坚持县级统管,长效运行;四是坚持强化保障,平急两用。
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统筹“规模化供水、24小时供水、计量收费、水质提升、企业化运营”等重点工作,结合长春市实际制定了2024-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任务目标。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将主要目标从全力优化提升农村供水能力、健全完善长效运行管护保障机制、持续强化农村水质保障能力三个方面细化为十一项重点任务,为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合力抓好落实提供了抓手。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督导考核、强化政策宣传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