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该栏目
简
繁
首页
机关简介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环境管理
数据服务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主要职责
领导简介
机构设置
派出机构
直属单位
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公示公告
文件通知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质量
曝光台
环评红黑榜
权责清单
双公示
办事服务
统计数据(行政审批事项)
2023年1-2月,生态环境厅窗口共计受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办理事项766件,
办结774件(含上年度受理件)。
领导信箱
12369环保举报
意见征集
在线调查
在线访谈
在线咨询
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11日
1
2
3
4
要聚焦人民群众急盼,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和“邪教式”追星、“饭圈”乱象、“阴阳合同”等娱乐圈突出问题,要从完善法律入手进行规制,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决不能放任不管。
——2021年12月6日,习近平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坚持发展和治理相统一、网上和网下相融合,广泛汇聚向上向善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当责任,网络平台、社会组织、广大网民等要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推进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以时代新风塑造和净化网络空间,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
——2021年11月19日,习近平致信祝贺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召开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1年4月,习近平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网络犯罪已成为危害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的重要风险之一。
——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要坚持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
——2019年9月,习近平对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作出重要指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18年4月20日,习近平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不断发展,使互联网的社会动员功能日益增强。要传播正能量,提升传播力和引导力。要严密防范网络犯罪特别是新型网络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10月9日,习近平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网络普法
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高票通过,并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首部基础性、框架性、综合性法律。
点击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正式施行。该部法律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立法目标,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基本制度,并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点击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作为中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将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监管与治理,把个人信息使用权关进法律的笼子里。
点击查看详情
个人安全防护篇
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篇
等级保护篇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